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关于取消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有关课程顶替规定的通知

粤考委[2003]15 公布日期:2003-6-6


中山大学,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在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向全国考委备案过程中,根据全国考委《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我省20031月开考的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代码:B100702)专业中关于“40岁以上考生不考英语()者,须加考三门选考课程”的规定取消,本专业的考生均须报考英语()。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用来顶替英语()的健康评估(课程代号:9426)课程取消。
    
请将本通知通过有效办法告知考生。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OO三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专业通知
  
抄送:广东省卫生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