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005)

 

    考场、试室、座位、成绩公布:上半年考试地点和试室座位在4月10日公布,考试成绩在6月8日公布;下半年考试地点和试室座位在10月10日公布,考试成绩在12月8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下列方法查询:

    查询当次考试考场、试室、座位、成绩 电话:16899999、96040、160。

    网址: www.yjzsb.com或www.5184.com

    自学考试有关考务、考籍和考场地址咨询可拨打(专线)电话:3333920

    领取《课程合格证书》:在当期考试成绩公布后10天持准考证到原报考点领取(即上半年考试的在6月中旬领取,下半年考试的在12月中旬领取)。领证时间结束后,下年年考试的在当年8月,下半年考试的在次年3月持准考证到阳江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取(东风三路45号即中联超市对面)。

    申请查卷:在当期考试成绩公布后10天持准考证到原报考点申请并登记(即上半年考试的在6月中旬登记,下半年考试的在12月中旬登记。逾期不受理)

    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的报名与成绩:考生参加有关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和本科撰写毕业论文,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及《课程合格证书》与有关专业的主考学校联系及报名。实践环节考核和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由主考学校负责发给考生,考生无须办理该门课程合格证书(但须保留该成绩单)。

    毕业登记:应考者必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考核)且成绩合格,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及相应的复印件,于每年6月下旬和12月下旬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毕业登记手续。毕业登记实行电子摄像,考生必须亲临现场,不得代办。办理本科毕业者(自考毕业生除外),在毕业登记前应把专科毕业证书交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东风东路723号,电话37626810)。

    免考、转考、改报:每月10日和25日到准考证注册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如遇该天是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持有本省准考证的考生可在省内任何一个市(县)报考任何一门课程,无须办理转考或改报专业手续。

    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准考证和报考卡所用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相一致,如有不符者,将被取消考试和毕业登记资格。
    2.自学考试考生只允许持有一个号码的准考证,并可在省内任何一个市(县)报考任何课程(但不能甲地报名,乙地考试)。
    3.每次报考,考生不得在两个地点或分两次报考。填涂两张报名卡者,由计算机选取一张,另一张作废。
    4.考生如在同一时间段报考两科以上,由计算机选取一科。其余科报考无效处理。
    5.考生应按规定的考场、试室、座位入座,如果跑错考场、试室、坐错座位或在试卷上错写、漏写准考证号、姓名等,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6.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每年5月1日或11月1日前办妥“免考、转考、改报”专业手续,如姓名有错漏的同样在上述时间前予以更正,才能参加当期毕业登记。今后需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考生必须办理免考手续。
    7.非本市考生选择在我市毕业的,必须在最后一次报考时在毕业登记栏填涂我市代码和毕业专业代码;我市考生必须在最后一次报考时在毕业登记栏填涂我市代码和选择的毕业专业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