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课程调整后有关的过渡办法及文件(002)
 
 粤考委[2001]15号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目前开考专业的126个,调整后开考的专业85个(其中并、转为全国计划的专业66个,保留的专业19个),停考的专业12个。
 
 2002年12月31日以前,旧生(即2002年4月1日前已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可执行旧专业过渡办法(另文公布),2003年1月1日起,全部按新的专业计划执行。
 
 原已公布的公共政治课改革方案执行方法和期限不变。
 
 粤考委[2001]17号
 
 对目前开考专业的旧生(2002年4月1日前已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设立执行专业计划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并制定新旧专业课程对应顶替办法(见附件)。具体规定如下:
 
 1.过渡期从2002年4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2003年1月1日起,一律按新的专业计划执行。2002年4月1日前已考试合格的课程继续有效,可按附件中所列原报考专业与调整后新专业课程的对应关系顶替新课程。
 
 2.过渡期内,旧生毕业既可按专业调整前旧专业的毕业要求执行,也可执行调整后新专业的毕业要求,即可按新旧专业的对应关系在两者之间选择毕业专业,但旧专业未通过的课程必须按新旧专业课程的对应顶替关系新课程报考。
 
 3.过渡期内,旧生既可报考备注栏中该代号的新课程而顶替对应的专业栏中的课程,也可直接报考对应的新专业栏中的顶替课程。
 
 4.有关课程免考的规定不变。
 
 粤考办[2001]44号
 
 1.从2002年4月起,除保留和即将停考的专业外,已调整的专业均按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安排考试,调整前的专业不再安排考试。
 
 2.2002年4月起,所有开考专业均启用新的专业代码,所有开考课程均启用新编制的课程代号,调整前的专业代码和课程标准号在报考中不再使用,两者完全不同,请考生务必按调整后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号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