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江 市招 生 委 员 会
阳 江 市 教 育 局 文件
阳 江 市 劳 动 和 社会保障局
———————————★—————————
阳江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07」1号)的精神,为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好我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共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为指导,中招工作要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中招的组织实施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报名,一次考试,分批、多次录取的办法,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和公平受教育的权利,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
二、考试组织
1、报名:
(1)凡在校初中三年级学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在校高中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准报考。重读生(包括已经初中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学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者)不准报考省一级学校。
(2)在校生原则上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也可回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办理报名。考生报名时,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上本人户口登记卡上的姓名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
(3)实行网上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报名时间为
(4)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需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交。
2、考试
(1)初中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考试安排在
(2)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体育、英语口语。
各科具体考试时间: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
英语口语8:30—11:30 |
英语口语2:30—5:30 |
|
|
英语口语8:30—11:30 |
英语口语2:30—5:30 |
|
|
语文9:00—11:00 |
思想政治 3:00—4:10 |
|
|
数学9:00—10:40 |
物理3:00—4:20 |
|
|
英语9:00—10:30 |
化学3:00—4:20 |
|
至 |
体 育 |
|
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我市中考命题制卷。语文120分钟,数学100分钟,英语(含听力考试)90分钟,物理、化学各80分钟。思想政治70分钟。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各科满分为120分(其中英语笔试成绩折算为80分,听力考试成绩为25分,口语考试成绩为15分);物理、化学、思想政治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体育考试按《阳江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特长生考试:
凡报考阳江市一中、广东两阳中学的体育、美术、音乐类的考生,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其术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文规定。其他学校的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考试定于
(4)英语口语考试于
(5)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按《阳江市2007年中招考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3、评卷与登分:
全市集中统一评卷。评卷工作于
三、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向初级中学和社会 公布。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由省劳动保障厅与省发改委统一向社会公布。
2、填报志愿:
(1)由市考试中心统一发布相关信息以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时间:
(3)为确保考生志愿的准确性和真正体现考生的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应由考生本人自主决定。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考生知情权,隐瞒省(部)属跨市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代考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遏制、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违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3、录取批次
第一批录取学校为本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职中、中专、中技和成人中专);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其它中职学校(含五年制大专班、中专、成人中专和中技学校);
有关学校的择校生和民办机制生与该校的正取生在同一批次录取。第一批录取学校招生的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制订。
4、录取原则:
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粤教考[2004]124号文的精神,于五月底前评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各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提出具体录取意见,报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审批。市直学校招生录取意见,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录取时间:
第一批:
第二批:
6、技工学校招生问题:
各县(市、区)考试部门要积极支持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于
7、照顾加分考生处理办法:
学生的德育考核,是择优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凡是初中阶段被评为省优秀学生或省级三好学生,根据考生志愿,可免试入学;被评为地级市优团优干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户口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的考生,可以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降低10分录取: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的优待办法按广东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民优「2004」46号)执行。上述考生须在所属县(市、区)招生办和毕业学校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完毕后,名单须于
8、高中阶段学校要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录取程序,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四、其他:
1、农垦系统和厂、矿、场的中考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的招生考试工作中,统一管理。阳江市实验中学、阳江职技院附中、雏鹰学校考生纳入江城区管理。
2、初中毕业班要完成教学计划,不得提前结束非统一考试科目课程。
3、要认真做好中招工作政策实施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和中招工作中突发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时做好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